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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合作发展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校各单位开展国内合作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能是统筹协调学校与中央部委、地方政府、企业、高校、事业单位等国内合作对象的全面合作,推进学校与合作单位合作事宜的规范管理、协调落实、督查督办,服务支持各部门、各学院、各团队开展各种形式的国内交流与合作。


1.学校各类合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学校与其他单位开展合作的可行性,制定学校国内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全校各单位开展国内合作事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整合校内资源,对接外部资源,为学校与国内各单位开展互访、合作洽谈提供协调,构建互信互助的良好合作关系。


3.推进与各级政府、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校级重大战略合作,负责有关重大合作共建项目的对接调研、衔接协调、跟踪服务、督促落实。


4.出台《国内合作与发展工作管理办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合作对象行政级别或行业影响力,明确归口办理部门,构建和完善国内合作工作“统一领导、分级分类、归口办理”的长效规范管理体系。


5.研发国内合作项目数据管理系统,指导、督促和跟踪学校参与单位与合作单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推进与落地,实时统计和掌握合作的进展情况,做好信息统筹发布,及时做好协调。


6.建设学校国内合作与发展工作网站,建立合作项目专家及相关信息库,收集发布学校与国内合作有关的科教成果、项目信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信息、合作需求信息。


7.加强与校内外各单位及专家的联系、沟通与协调,为各类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好服务工作。


8.承担学校领导安排部署的其他合作事务,助推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