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的实施办法

该文章由于2018-11-28 00:00:00上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推动中的协调配合,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增强班子整体合力,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的沟通协调
1.党委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
党委书记、校长要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党委与行政、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之间的关系,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党委书记、校长每周当面沟通原则上不少于1次。
2.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沟通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
1.增强协作意识
班子成员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团结意识。党委书记、校长要充分尊重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带头维护班子团结。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补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对学校全面工作的了解和研究,积极主动为学校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关心和支持其他校领导的分管工作。
2.完善沟通机制
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会、专题会,研讨学校年度重点工作、重要改革措施,沟通、通报重大专项工作的执行、推进情况,自觉做到工作沟通及时化、经常化。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分管领导需及时向党委书记、校长汇报,并告知相关领导。
党政正职离京外出,要提前互相通报外出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党政副职离京外出,须提前向正职请假。离京或外出期间,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好必要的工作安排,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强化协同推进
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决策执行意识,自觉服从集体决定,及时研究提出落实决策的办法和措施。涉及两位及以上校领导协同完成的事项,应明确牵头领导,并由其会同相关分管领导研究工作推进,带头抓好落实。工作中遇到困难,牵头领导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或校长请示汇报,必要时提请相关会议讨论。
4.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
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党委书记、校长应主动关心副职,每学期至少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要主动谈心交心、凝聚共识,班子成员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
本办法于2018年11月26日经学校十一届党委第155次常委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