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试行)

该文章由于2018-09-28 00:00:00上传

校党发[2018]77号

 

教育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要素。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着力打造一支新时代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引导广大研究生导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落实“三全育人”理念,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全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四个引路人”,为培养更多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早日建成有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冶金、材料教育科研中心而努力奋斗。
二、素质要求
1.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高尚的师德师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传承“学风严谨,崇尚实践”优良传统,自觉维护科学尊严,端正学风、教风,追求真理,精益求精;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3.精湛的业务素质。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弘扬“求实鼎新”的校训精神,追求卓越、勇于争先,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勇攀科研学术高峰;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 善于乐于开展课程思政;熟悉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政策,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指导能力。
三、职责举措
(一)工作职责
1.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
2.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指导,开展学术前沿讲座、学术人生感悟及学术成果交流等活动,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直面学术问题,开拓学术视野,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创新性工作,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新潜力,提升学术创新能力。
3.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支持和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会议、专业实习实践、科技服务与挂职锻炼等学术及专业实践活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4.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积极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成为世界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研究生将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在服务人民与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5.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和不当行为。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教会研究生拥有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
6.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积极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创设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增加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的机会。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7.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深入了解和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及时化解思想矛盾、排解心理压力,对异常情况及时干预。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关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就业压力,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合理规划职业生涯等方面给予专业、贴心地指导和帮助。
(二)工作举措
1.执行定期交流制度,即定期与研究生交流、定期与辅导员交流。
与研究生交流。研究生导师每个月应主动与研究生交流思想至少1次,深入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对于长期在外学习、实习的研究生,或者导师出国访问或出差期间,要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与研究生保持联系,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在外基本情况,并要求研究生定期向导师和辅导员汇报。
与辅导员交流。辅导员每个月应主动和研究生导师进行交流,就研究生的思想情况、心理情况、科研进展、生活情况等进行交流。发现研究生出现思想和心理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指导、干预和上报。对于研究生出现思想和心理等异常情况,导师要和辅导员密切配合,形成育人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2.完善审核备案制度。对于在校研究生的各项外出、活动等事宜应由导师第一责任人签字审核并备案。
审核备案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研究生提出的休学、请假等事宜进行审核;派研究生出差、开会等开展科研任务,提前将相关情况通报学院,并要求研究生履行请假手续;对研究生推优入党、评奖评优、助学金申请等方面进行审核。
3.深化参与指导制度。导师通过专业授课、课题组会、参观学习、科研实践、日常交流、谈心谈话等途径深入了解研究生在校事宜,特别是思想动态、学业就业困惑等方面,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人生阅历参与指导研究生成长成才。
参与指导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学校和本单位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参与研究生人文关怀、心理疏导、思想引导、就业指导等;参与学校相关部门和本单位邀请导师参与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和本单位做好违规违纪研究生的批评教育和相关处理,参与配合研究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校、本单位组织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4.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坚持学术委员会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评价和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评价体系。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对于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给予表彰与奖励,在各类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中优先资助。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的要求,把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纳入导师师德考核内容。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每年审核招生资格时,重点考核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研究生指导质量和教学科研情况,通过审核方能进行研究生招生。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落实,确保实效。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以及各学院要通力协作,在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各项职责举措,形成落实立德树人职责的长效机制,全面强化研究生导师的责任意识。
2.落实工作举措。各单位党委书记和院长负责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工作的指导与督促,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切实建立起学生工作队伍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密切合作、协同配合的沟通渠道和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强化示范引领。大力宣传、表彰与奖励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推广复制优秀导师、优秀团队的成功经验,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研师益友”等活动,推选出一批师德高尚、学生欢迎的研究生导师,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