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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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14〕18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出若干意见。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第一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求实鼎新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和目标,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主线,以推进分类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条 总体要求:改革招生选拔机制、分类培养机制、导师责权机制,加强国际化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氛围营造,完善奖助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教育教学与学位论文质量,形成规模结构适应需求、培养特色更加鲜明、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第二章 改革招生选拔机制
第三条 深化招生选拔方式改革。探索以吸引优质生源和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为核心的研究生选拔机制。扩大硕士推免生、学士直攻博以及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和接收范围。充分发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北京高科大学联盟”及国际化教育交流等平台的优势,吸引校内外优质生源,力争三年内将学校硕士研究生的高水平大学生源比例提高至60%。逐步扩大“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研究生的试点范围,五年内推广至所有博士研究生导师。
第四条 改进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与科研经费、科技成果、人才队伍、生源质量、培养质量等因素紧密关联,并兼顾学科发展需要的质量导向和动态调节机制。建立研究生招生指标重大任务导向机制,招生名额向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导师倾斜。
第五条 加大宣传力度。开辟网上招生互动平台,建设研究生考生预报名系统。调动培养单位和导师积极性,通过举办学术夏令营、赴外地高校定点宣传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对学校教育资源、教师队伍等优势的宣传,提高对校内外优质生源的吸引力。
第三章 改革培养机制
第六条 加强课程建设。加大研究生教材编写资助力度,鼓励授课教师自编教材,杜绝现有课程无课件、无讲义、无教材现象;新开课程须给学生提供课件,三年有讲义、五年有教材。注重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完善研究生评价与教学督导听课相结合的课程评价办法。严格控制授课教师调课次数。建立研究生课程教学激励机制,将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作为岗位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构建以提高创新能力为导向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突出寓教于研,加强对研究生知识更新力、学术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培养。完善学士直攻博研究生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鼓励学士直攻博研究生本科阶段选修研究生主干课程,并提前进入实验室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建立学士直攻博研究生退出机制。
第八条 推行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突出产学结合,强化对研究生知识运用力、实践创新力和职业胜任力的培养。构建面向实践、突出应用的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增设由校内教师和企业教师共同承担的“实践教学课程”模块。推行教学模式改革,加强案例教学,提高行业专家授课比例。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建设,鼓励与行业专家联合出版教材。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试点,探索基于行业特色的本硕六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强化校企联合指导研究生,对于聘请企业导师联合指导给予经费支持。建立与工程硕士多种学位论文形式相适应的评价标准。
第四章 强化导师责权机制
第九条 改革导师聘任制度。健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制度,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成果、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等因素确定岗位资格。
第十条 强化导师岗位责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科学精神、学术道德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责任。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录取、奖助学金评定和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导师岗位培训制度,发挥导师团队作用。建立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导师激励机制,使优秀导师在岗位聘任、研究生招生等方面切实受益。
第五章 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第十一条 提高发表学术论文标准。学校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最低标准为: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在SCI、EI检索源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至少3篇,其中至少有1篇在国外期刊发表(不计国际会议论文);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类和科学技术史博士研究生在SCI、EI、SSCI、A&HCI检索源期刊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至少3篇。上述检索论文数要求中,可有1篇被以上检索机构收录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各学位分委员会可根据学科特点,按一级学科制定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标准,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由各学位分委员会自行制定。
第十二条 强化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实现博士学位论文100%盲评。制定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免盲评标准,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激发博士研究生创新积极性。全面开展针对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100%查重检测工作。
第六章 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
第十三条 强化激励保障制度。统筹财政收入、科研经费、社会捐助等各种资源,构建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多元奖励和资助体系。设立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鼓励高年级优秀博士研究生努力取得更多高水平学术成果。实行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减免全额学费奖励政策,鼓励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第七章 加强国际化培养
第十四条 积极构建国际化人才培养环境。鼓励各学科建设1-2门全英文示范课程,加大对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的支持,三年内实现短期访学、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博士研究生比例达到30%以上。组织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国际竞赛和海外实践等,开阔学术视野,提高国际竞争力。积极举办海外名师讲座、国际学术论坛、国际暑期学校、国际文化节等活动,打造国际化交流平台。发展高质量的留学研究生教育,优化留学研究生结构,推进跨文化沟通与交流。
第八章 加强学术氛围营造和思想政治教育
第十五条 加强校园创新文化建设。搭建高水平的校园学术交流平台,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开展优秀学术成果和实践项目的评选与奖励。发挥“十佳学术之星”等评选的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交流、学术竞赛以及科技服务等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学术诚信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研究生健康成长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创新文化环境。
第十六条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坚持党委领导、党政结合、校院两级负责、学院为基础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辅导员和导师之间的协同教育机制。建设研究生与学校、导师之间的新媒体交流平台,拓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第九章 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 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五心”服务模式,即对待师生热心、对待工作细心、解答问题耐心、听取意见虚心、改进工作诚心。开展一站式服务和研究生网上综合服务,建立针对研究生学业等情况的反馈机制,实现导师、研究生和培养单位“三满意”的服务目标。
第十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文件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自2014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实行。对于暂难达到本文件要求的学科,可制定达标要求的时间计划,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十九条 本文件由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