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试行办法

该文章由于2010-05-13 06:20:00上传

 校发【2006】55 号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制订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试行办法,具体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规范教学过程,进而达到推进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评价范围
列入教学计划且在校上课的研究生课程。
三、评价程序
1.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院主管副院长及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为成员的“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委员会”,指导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并负责评价结果的最终审定。
2.评价内容、方式、要求及工作程序
(1)评价内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2)评价方式: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主要采用研究生网上评价、研究生教学督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评价要求:
研究生网上评价: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评价软件》,网上提交所学课程评价。各学院要动员研究生积极参加课程评价,以确保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
研究生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教学督导组要结合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开展工作,根据课堂听课及检查情况及时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
(4)工作程序:
研究生院在汇总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数据的基础上,对被评价课程的教学质量做出客观的评价,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委员会”。
3.时间安排
第1~20周:研究生教学督导日常听课检查及评价记录,每周上报一次;
第8周、第18周:研究生网上提交课程评价;
第10周、第20周:研究生院分别汇总评价意见;
第20周:汇总综合评价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委员会。
四、评价结果
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后将返回各学院。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者给予表彰,并在申报“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基金”项目时优先考虑。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