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创新研究基金申请与管理办法

该文章由于2010-05-13 06:20:00上传

 校发【2006】57 号

研究生培养创新研究基金内容包括:研究生教学改革、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建设三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
本项目以学校“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十一五”发展规划,以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重点,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建设的研究,以形成有利于研究生全面素质提高、有利于创新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与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紧密结合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使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更加符合新形势下社会对高级人才的需求。
二、申报条件
立项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我校在职教师(主讲教师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的职称)或正在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教师须有不少于3年的研究生教学经验,行政管理人员须有不少于3年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
三、研究指南
1.研究型大学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及学制的研究;
2.研究生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改革和完善的研究;
3.研究生教学改革的研究;
4.研究生教材建设;
5.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
四、评审办法和资助经费
1.申请人需填写《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每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2.本基金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资助研究生教学改革、课程体系建研究4~8项、教材建设研究4~8项,资助经费1.5~2.0万元,鼓励各个学院对获得资助的项目按11配套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五、项目验收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验收时应在有关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研究项目有关的论文1~2篇;或作为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励;或其研究成果被研究生院采纳并应用到研究生培养工作中。
2.资助建设的教材应在一年内完成初稿,项目实施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项目的实施计划及资助情况。教材建设的验收,以编者与出版社签定的教材出版合同作为教材建设的成果。
3.采用发表研究论文和出版教材方式进行资助项目验收的,必须在论文和教材上注明是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基金资助项目。
教材需交给研究生院和图书馆各二本。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杂志的封面和复印的论文二套。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同时,《研究生教学改革专项基金条例》(校研发[2002]10号)的相应内容终止执行。
七、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