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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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18]12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改革的整体水平,鼓励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特修订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教育教学奖励的范围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教学质量奖、教材奖、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七大类。

第二章 奖励办法及标准

第三条 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是对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一或主要成果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进行奖励,标准见表1

本条涉及奖项均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以北京科技大学为唯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按表1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二)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按表1规定标准的50%乘以北京科技大学人员在列名完成人中所占的比例给予奖励;

(三)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三及以后完成单位、与其它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按表1规定标准的20%乘以北京科技大学人员在列名完成人中所占的比例给予奖励。

1 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标准

类别

级别

奖励标准(万元)

教育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

特等奖

100.0

一等奖

50.0

二等奖

30.0

省部级

特等奖

15.0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5.0

校级

特等奖

2.0

一等奖

1.0

二等奖

0.5

第四条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励包括:各类国家级精品课程、各类省部级级精品课程、各类教学类基地。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经费配套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见表2

2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励标准

项目名称

级别

奖励标准(万元)

精品课程

国家级

10.0

省部级

5.0

教学类基地

国家级

8.0

省部级

5.0

第五条 教学质量奖

教学质量奖励包括: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校级青年教师教学骨干人才、校级优质课程、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育部教指委组织的各类教学比赛及其他教学比赛(经教务处、研究生院认可)。奖励标准见表3

3 教学质量奖奖励标准

类别

级别

奖励标准(万元)

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

省部级

8.0

教学名师

校级

3.0

青年教师教学骨干人才

校级

1.0

优质课程

校级

1.0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国家级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5.0

三等奖

2.0

省部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校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3

教育部教指委组织的

各类教学比赛

省部级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0.5

第六条 教材奖

教材奖励包括:入选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以及校内规划教材出版奖励。奖励标准见表4

 

4 教材奖励标准

教材类别

级别

奖励标准(万元/部)

精品教材

国家级

10.0

省部级

5.0

教材出版

校级

2.0

北京科技大学作为唯一主编单位出版的教材按100%奖励,作为第一主编单位合作出版的教材按70%进行奖励,作为第二主编单位出版的教材不予奖励。

第七条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成果奖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成果奖励包括:入选省部级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成果(经资产管理处认可)。奖励标准见表5

5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成果奖励标准

类别

级别

奖励标准(万元)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成果奖

省部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第八条 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励包括: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工委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以及学校认定的各级比赛。没有设置特等奖的奖项,一等奖等同特等奖,顺次上浮一级。奖励标准见表6

 

 

6 优秀指导教师奖励标准

指导类别

级别

奖励标准(万元)

认定的各类竞赛

优秀指导教师

国家级

特等奖

1.0

一等奖

0.8

二等奖

0.5

省部级

特等奖

0.5

一等奖

0.3

二等奖

0.2

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

指导教师团队

国家级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5.0

三等奖

2.0

省部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国家级竞赛项目中,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励的项目,特等奖按表6的标准乘以200%,一等奖和二等奖按表6的标准乘以150%执行。

第九条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

教育教学论文指以教学研究为主题,在各类教育教学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论文集、会议论文摘要、短评等)。奖励范围是在附件所列出的杂志上发表的教学研究类论文且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每篇奖励3000元,同时符合《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本办法奖励标准的论文,不重复奖励。奖励的期刊范围见附件。

第三章 奖励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奖励程序

(一)所获奖项在上一年度的11月底至当年11月底时间范围内的(以颁发证书或公告时间为准),均可申报。

(二)凡符合以上奖励条件者,每年121日前由个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并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经学院审查、教务处审核后进行公示,逾期不再受理。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

(三)公示结束后,报请主管校长批准,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奖励。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四)获奖人数在1人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

(五)奖励经费由学校财务专项列支,奖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个人工资卡,应缴纳税款由学校代扣。

(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而获奖的,一经发现,收回成果奖励,并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2018122740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校发〔201455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件: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励期刊


附件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励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级别

所在地

1

中国高等教育

CSSCI

北京

2

中国大学教学

中文核心

北京

3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京

4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CSSCI

北京

5

中国高教研究

CSSCI

北京

6

高等理科教育

中文核心

兰州

7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中文核心

北京

8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CSSCI

武汉

9

大学物理

中文核心

北京

10

大学化学

中文核心

北京

11

大学数学

中文核心

合肥

12

外语与外语教学

中文核心

大连

13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中文核心

北京

14

高等教育研究

CSSCI

武汉

15

高教探索

CSSCI

广州

16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CSSCI

长沙

17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CSSCI

上海

18

江苏高教

CSSCI

南京

19

教育学报

CSSCI

北京

20

课程·教材·教法

CSSCI

北京

21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CSSCI

北京

22

外国教育研究

CSSCI

长春

23

现代大学教育

CSSCI

长沙

24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