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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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教育教学奖励的范围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教学质量奖、教材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六大类。
第二章奖励办法及标准
第三条 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是对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一或主要成果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进行奖励,标准见表1。
表1 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标准
类 别 | 级 别 | 奖励标准(万元) | |
教育教学 成果奖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00.0 |
一等奖 | 50.0 | ||
二等奖 | 30.0 | ||
省部级 | 特等奖 | 15.0 | |
一等奖 | 10.0 | ||
二等奖 | 5.0 | ||
校级 | 特等奖 | 2.0 | |
一等奖 | 1.0 | ||
二等奖 | 0.5 |
本条涉及奖项均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以北京科技大学为唯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按表1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二)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按表1规定标准的50%乘以北京科技大学人员在列名完成人中所占的比例给予奖励;
(三)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三及以后完成单位、与其它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按表1规定标准的20%乘以北京科技大学人员在列名完成人中所占的比例给予奖励。
第四条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励包括:已上线的国家级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各类教学类基地。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经费配套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见表2。
表2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励标准
项目名称 | 级 别 | 奖励标准(万元) |
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 | 国家级 | 10.0 |
教学类基地 | 国家级 | 8.0 |
省部级 | 5.0 |
第五条 教学质量奖
教学质量奖励包括:校级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骨干人才、校级优质课程、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及其他教学比赛(经教务处、研究生院认可)。奖励标准见表3。
表3 教学质量奖奖励标准
类 别 | 级 别 | 奖励标准(万元) | |
教学名师 | 校级 | 3.0 | |
青年教师教学 骨干人才 | 校级 | 1.0 | |
优质课程 | 校级 | 1.0 | |
青年教师教学 基本功比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0.0 |
二等奖 | 5.0 | ||
三等奖 | 2.0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2.0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1.0 | ||
校级 | 一等奖 | 1.0 | |
二等奖 | 0.5 | ||
三等奖 | 0.3 |
第六条 教材奖
教材奖励包括: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以及校内规划教材出版奖励。奖励标准见表4。
表4 教材奖励标准
教材类别 | 级别 | 奖励标准(万元/部) |
规划教材 | 国家级 | 10.0 |
精品教材 | 省部级 | 5.0 |
教材出版 | 校级 | 1.0 |
北京科技大学作为唯一主编单位出版的教材按100%奖励,作为第一主编单位合作出版的教材按70%进行奖励,作为第二主编单位出版的教材不予奖励。
第七条 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励包括:由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工委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以及学校认定的各级比赛。没有设置特等奖的奖项,一等奖等同特等奖,顺次上浮一级。奖励标准见表5。
表5 优秀指导教师奖励标准
指导类别 | 级别 | 奖励标准(万元) | |
认定的各类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0 |
一等奖 | 0.8 | ||
二等奖 | 0.5 | ||
北京市级 | 特等奖 | 0.5 | |
一等奖 | 0.3 | ||
二等奖 | 0.2 | ||
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 指导教师 | 国家级 | 一等奖 | 5.0 |
二等奖 | 2.0 | ||
三等奖 | 1.0 | ||
北京市级 | 一等奖 | 0.8 | |
二等奖 | 0.5 | ||
三等奖 | 0.2 |
第八条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 教育教学论文指以教学研究为主题,在各类教育教学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论文集、会议论文摘要、短评等)。奖励范围是在附件所列出的杂志上发表的教学研究类论文且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每篇奖励3000元,同时符合《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本办法奖励标准的论文,不重复奖励。奖励的期刊范围见附件。
第三章 奖励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 奖励程序
(一)所获奖项在上一年度的11月底至当年11月底时间范围内的(以颁发证书或公告时间为准),均可申报。
(二)凡符合以上奖励条件者,每年12月1日前由个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并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经学院审查、教务处审核后进行公示,逾期不再受理。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
(三)公示结束后,报请主管校长批准,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奖励。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四)获奖人数在1人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
(五)奖励经费由学校财务专项列支,奖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个人工资卡,应缴纳税款由学校代扣。
(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而获奖的,一经发现,收回成果奖励,并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经第3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办法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件: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励期刊
北京科技大学
2014年12月18日
附件: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励期刊
序号 | 期刊名称 | 级别 | 所在地 |
1 | 中国高等教育 | CSSCI | 北京 |
2 | 中国大学教学 | 中文核心 | 北京 |
3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 CSSCI | 北京 |
4 |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 CSSCI | 北京 |
5 | 中国高教研究 | CSSCI | 北京 |
6 | 高等理科教育 | 中文核心 | 兰州 |
7 |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 中文核心 | 北京 |
8 |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 CSSCI | 武汉 |
9 | 大学物理 | 中文核心 | 北京 |
10 | 大学化学 | 中文核心 | 北京 |
11 | 大学数学 | 中文核心 | 合肥 |
12 | 外语与外语教学 | 中文核心 | 大连 |
13 |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 中文核心 | 北京 |
14 | 高等教育研究 | CSSCI | 武汉 |
15 | 高教探索 | CSSCI | 广州 |
16 |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 CSSCI | 长沙 |
17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CSSCI | 上海 |
18 | 江苏高教 | CSSCI | 南京 |
19 | 教育学报 | CSSCI | 北京 |
20 | 课程.教材.教法 | CSSCI | 北京 |
21 |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 CSSCI | 北京 |
22 | 外国教育研究 | CSSCI | 长春 |
23 | 现代大学教育 | CSSCI | 长沙 |
24 | 中国教育学刊 | CSSCI |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