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该文章由于2014-06-30 00:00:00上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促进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特殊类型招生是指:通过统一高考(保送生和体育单招生可以不参加高考),同时均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门测试从而获得分数优惠的招生类型,包含:自主招生及保送生、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艺术类等。
第三条 学校所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就业处负责程序管理,相关主管单位负责考试过程管理,共同保证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四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各招生工作组和招生领导小组的会议,对招生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及录取前的重要材料审核进行监督。各类别的拟招收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都需要监察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第二章特殊类型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自主招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组,由主管招生校领导、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等组成,负责自主招生及保送生、贫困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计划等学生的选拔。
第六条 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由主管体育校领导、主管招生校领导、体育部负责人、招生就业处负责人、教练代表等组成,负责体育特长生的选拔。
第七条 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由主管招生校领导、主管团委校领导、校团委负责人、招生就业处负责人、艺术团负责人等组成,负责文艺特长生的选拔。
第八条 艺术类招生工作组,由主管招生校领导、机械学院负责人、招生就业处负责人、机械学院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艺术类考生的选拔。
第三章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流程
第九条 自主招生及保送生选拔基本流程
1.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自主招生分类计划、招生简章,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2.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申报材料,确定初审拟合格名单,报自主招生工作组审核。
3.招生就业处组织复试,并根据复试成绩由工作组确定拟入选合格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4.将入选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5.招生就业处将考生初审材料、复试试卷及录像报监察室留存1年。
第十条 体育特长生选拔基本流程
1.体育部负责制定体育特长分类计划、招生简章,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2.体育部组织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由工作组确定拟招收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将拟招收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4.招生录取前,体育部将体育特长生材料,包括:经招生领导小组签字的拟录取名单、合格考生报名表、合格考生测试原始评分表和测试录像提交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会同监察室审核。内容不全的退回体育部,不予录取。以上材料由招生就业处保存5年。其它所有考试相关原始材料由体育部负责留存1年。
5.招生就业处将已录取体育特长生的考生报名表在学生入学以后放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 文艺特长生选拔基本流程
1.团委负责制定文艺特长分类计划、招生简章,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2.团委组织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由工作组确定拟招收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将拟招收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4.招生录取前,团委将文艺特长生材料,包括:经招生领导小组签字的拟录取名单、合格考生报名表、合格考生测试原始评分表和测试录像提交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会同监察室审核。内容不全的退回团委,不予录取。以上材料由招生就业处保存5年。其它所有考试相关原始材料由团委负责留存1年。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选拔基本流程
1.招生就业处和机械学院共同制定招生简章,报主管招生校领导批准。
2.招生就业处组织考生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提交一份近期素描作品,由机械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
3.招生就业处组织统一测试。机械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负责出题、阅卷等。
4.招生就业处根据测试成绩确定拟合格名单,报艺术类招生工作组审核。
5.考生报名表、考生试卷由招生就业处留存1年。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三条 各部门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中需严格执行本办法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校长办公会2014年第21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6月执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