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考试试题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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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发【2004】72号

1.成立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考试试题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试卷保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研讨重大问题,向学校提出建设性方案;指导试题印制保密、试题保密监察两个工作组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向校党委和行政负责。
2.各学院本科教学考试试题保密工作由教学院长负责。成立院级工作组,制定试题保密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成绩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北京科技大学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规定》,采取措施,杜绝各类试题、试题库、试卷库的泄漏,对各类失密事件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命题由课程负责人或系教学主任负责。每门课程提供三套符合课程教学大纲或基本要求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两套为考试用题,A、B卷;一套为应急试题)。经课程负责人或系教学主任审定后,分别封装。应指派专人对命题、送审、送印、领取、保管、分发、回收等全过程负责。
4.已批阅的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及空白试题必须装订成册,由学院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水工作。试卷保存期限为三年,超过时限后由学院统一销毁,不得随意处置。
5.对期末集中考试中的校级课程,其试题的接收、送印、取卷、保管和分发由教务处指派专人负责。课程负责人应于每学期第十七周向教务科送交试题(三套)。并于考试前一小时到教务科领取试题。
6.后勤集团负责承印考试试题。制定试题印制流程及保密制度并组织实施。设立布局紧凑、封闭的试题印制工作区。遴选优秀人员承接、排版、印刷、装订、保管试题。试题成品经封装后交付送印人。试题废品、版样等指派专人销毁。成立试题印制保密工作组,负责试卷印刷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7.监察室、保卫处组建试题保密监察工作组,全面监察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制定试题保密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保卫处指派专人负责监察试题印制全过程。
8.各工作组应将工作程序及保密制度报送校本科教学考试试题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9.对违犯保密工作要求,造成教学考试试题失密者,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法规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10.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