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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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15]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内部审计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资源绩效的重要保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维护审计独立性。保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保障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规查处。
二、提升审计能力  
(三)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队伍由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等专业技术背景和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组成。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专业或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须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具有从事财经、审计等方面工作经验。
(四)推进审计信息化。推进审计部门与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核查问题和评价判断的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审计通知书要求为审计人员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信息。
(五)积极配合和协助审计工作。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部门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对获取的资料,审计部门要严格保密。审计部门履行职责需要协助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协助和支持,并对有关审计情况严格保密。
三、强化预算管理审计
(六)逐步开展预算编制管理审计。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优化资源配置,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针对预算依据的充分性、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安排的合理性、预算调整的规范性等关键点实施审计。
(七)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集中力量对学校重点项目和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部门和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八)探索开展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在预算执行完成后,应对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四、推进内部控制审计
(九)逐步深入细化内部控制审计。结合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机制,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根据实际需要,可组织开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审计,也可针对预算管理、财务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和合同管理等重要业务活动开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审计。
五、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修订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不断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修订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一)选择合适的经济责任审计方式。统筹审计资源,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更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对承担重要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十二)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研究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为完善制度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加强重点领域审计
(十三)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各种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纳入审计范围,适时开展专项审计,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
(十四)加强科研经费审计。以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管控机制、提高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目标,以重大科研项目和重要业务环节为重点,以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发放、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合规为重要关注点,加强科研经费审计,促进科研项目三级管理体制的落实。
(十五)加强建设工程审计。以控制造价、规范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基建工程项目和大型修缮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缺陷及时提出审计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学校规定额度以上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结算。
(十六)加强资产管理审计。将学校实物资产和对外投资列为资产审计的重点对象。以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目标,以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投资合规性以及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是否符合规定为重点,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探索资产使用绩效的评价方法,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七、不断拓宽审计范围,逐步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十七)探索有利于促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内容和方式。针对学校的重大改革项目和重要方针政策,探索开展不同阶段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检查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十八)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学校综合改革发展和内部管理的需要,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选择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找出制约发展的问题和原因,揭示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为深化改革和完善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八、狠抓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推进结果公开
(十九)健全整改责任制,加强整改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组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按时反馈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常态化机制。
(二十)落实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审计问题责任追究。审计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认定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将责任追究结果反馈审计部门。
(二十一)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过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等方式,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其他审计结果和审计调查结果,按照有利于问题整改和解决的原则,在校内进行通报。在此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逐步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北京科技大学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