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用电定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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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1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学生宿舍免费用电定额:

 
免费用电定额(度/人.月)
每学年用电补贴月数(月)
本科生
8
10
硕士
研究生
9
10
博士生
10
10

2.免费用电定额每学年按两个学期下拨,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每学期初,节能办公室根据宿舍人数情况将免费用电定额统一输入智能电表。
3.学生宿舍超额用电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电费标准收取。如供电部门调价,学校也将相应调整收费价格。
4.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5.本办法由后勤基建管理处节能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