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学院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把好政治关的实施办法(试行)

该文章由于2018-06-20 16:13:25上传

校党发[2018]42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学院(研究院、校区、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学中心等,以下简称学院)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校承担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职能。学院是学校的基本教学科研单位,学院党组织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活动中把握好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这是落实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保证,也是学院党组织的政治职责和神圣使命。
二、明确把关内容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带领广大党员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把有行动的担当作为最好的讲政治,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学校改革发展中勇挑重担,经受住考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落实“四个服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配合学校党委选优配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下设教学、科研、行政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工作,做好学院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与管理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把政治标准贯穿学院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学院干部队伍。
(三)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师德关。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高校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首要标准,把政治要求和师德规范融入人才引进、岗位聘用聘任、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班主任选任、课题申报、评奖评优等评聘考核环节,完善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评聘考核、监督和奖惩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四个统一”,积极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
(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活动中把好政治关。将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做到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校园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和活动的管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成果发布守程序”,所有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
三、完善把关机制
(一)完善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学院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学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学院党组织会议先行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院(系)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组织考察环节。坚持在组织考察中学院党组织负责人谈话必谈、党支部意见必听、信访举报必查、档案必审。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信念、纪律规矩、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实施组织鉴定意见双签字制度。院(系)党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政治品行、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实行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在意见上签字制度。
(三)坚持“双维多层”考察,将政治要求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在教师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考核定岗、课题申报、导师遴选等工作中,实行政治和业务“双考核”,严格执行政治问题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严把入口关,在教师聘用、人才引进等工作中,通过系所评估、系主任及院长重点谈话、学术委员会讨论逐层把关,做好业务维度的考评;通过党支部考察、院(系)党组织书记重点谈话、党组织会议讨论等逐层把关,做好政治和师德维度的考察。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师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机制。实行教工党支部印章制度,健全教师党支部把好政治关、师德关的长效机制。
(四)健全完善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重大活动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教师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加强课程建设,深入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严格教材选用与管理,落实教材选用备案和审读制度。严格执行教学督导组、学院领导干部听查课和学生评教制度,接受师生监督。严格执行成果发布审批制度,对重要学术成果发表加强政治审核和学术把关,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树立正确科研评价导向。加强学术组织活动管理,实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学术沙龙等“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和舆情分析研判制度,做好重大活动和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严禁在校园内传播或组织宗教活动。
四、落实工作责任
(一)健全责任体系。学院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把好政治关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部署落实把好政治关工作,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安排履行具体把关职责,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协调、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督查考核。学院党委要根据本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把好政治关的具体办法,并将执行情况将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和学院党委书记述职考核评议等相关工作内容。学校党委将定期对学院党委履行政治责任、把好政治关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建立把关机制或把关机制不健全的,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