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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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发[2018]17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调研实效。校领导开展调研要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事求是安排调研内容。校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走访一线师生员工,听真话,察实情,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调研活动不召开全面工作汇报会和由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校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要强化跟踪落实,对校领导调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大督办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回访,进一步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2.强化基层联系。继续坚持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1~2个学院,每学期至少参加1~2次所联系学院的重要活动,及时了解学院情况,沟通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坚决落实校领导听课制度。学校分管教育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每月听课不少于1次;其他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校领导应经常参加学生活动,原则上校领导应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关心学生成长。校领导要按照组织关系认真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相关活动,履行党员职责,并帮助其他党员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重大节日,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分别走访慰问离退休同志。
二、进一步做好服务师生
3.畅通意见渠道。坚持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学校制订有关政策时,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或邀请相关方面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学校重要改革事项、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等要经过教代会、工代会审议或向大会通报。坚持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分工不定期与党外代表人士进行谈心,交流思想,关心其发展。坚持向离退休干部和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制度,认真听取他们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健全学校监督举报电话和校长信箱,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群众意见。
4.推行办事公开。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减少活动审批,简化和优化审批程序。公开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办事进度、办事结果。依托网络、媒体、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做好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
5.完善信访接待。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领导与职能部门负责人轮流每周定时定点接待群众来访;校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每月一次到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接待老同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指导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重要来信来访校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亲自阅批和接待,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校领导分工联系和督办机制。
三、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
6.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加强全校性会议的统筹协调。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不开内容重复的会。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除教育部、北京市批示和学校党委决定外,不随意临时动议召开全校性工作会议。除常规性评比表彰、开学(毕业)典礼、体育比赛等活动,各单位举办的全校性活动一律报学校审批,严禁未经批准自行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大型活动。
7.严控会议活动的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和会期,减少参加人员。全校性会议不超过一天,各类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二个小时。校领导在全校性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半个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一般不超过3人,每人不超过5分钟。不同部门一周内安排的有同类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应当合并召开,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可由部处负责人出席的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不请主要校领导出席。会议议题涉及多位校领导的,原则上只安排主持会议和讲话的校领导出席。各单位年终总结、座谈会等活动如需邀请校领导出席,应通过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邀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参加;其他领导作为学院毕业生或教师可自由参加;学校主要领导视情况参加。未经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校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8.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日程,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搞成工作汇报。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实效。
9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会上不发文具,不发无关材料资料,篇幅过长的会议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会前发放。会议不安排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一般不准租用宾馆起草文件或办公。部处工作研讨和工作总结一律在校内进行。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
10增强发文计划性。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每年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有关部门提出的拟发文项目等,研究拟订年度发文工作安排,统筹做好党委、行政发文工作。未纳入年度发文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印发文件。确需增加发文的,必须先与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后方可报请审批。
11.减少文件简报的数量。教育部、北京市文件中没有明确要求制定实施意见或方案,且对相关工作已作出明确具体部署,可以直接操作实施的,原则上不再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凡是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北科大简报》、《北科大信息》要突出重点,加强综合,生动精炼。每个部处至多编发一种内部简报,最多每月不超过1期,每期不超过1000字,一律以电子方式发送,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直报上级机关及领导。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
12.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认真落实文件制发工作有关规定,强化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把关责任,充分调研论证,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确保文件充分体现上级精神,符合学校工作实际,合法合规、主题鲜明、文风端正、务实管用。弘扬“短实新”优良文风,提倡写短文,避免空话套话,严格控制篇幅。文件简报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不搞“穿靴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一般性论述。公文最长不超过5000字,上报教育部、北京市的请示和报送上级领导同志的报告,一般不超过1500字。每个文件均须注明发放范围,并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发放。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材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材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
13.改进工作方式。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布置工作要加强统筹,充分考虑基层的承受力,尽可能少占用基层工作和休息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减少到基层的检查、评比、达标、验收等活动,严禁安排影响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活动。确属工作需要的,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六、进一步规范出访活动
14.加强出访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规定,科学制定出访计划,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考察。根据工作需要,校领导出访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筹安排,各二级单位要在每年年底前报本单位下一年度出访计划。出访一国一般不超过5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除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外,其他校领导每2年公务出访考察不超过1次,每次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学校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校领导出访或5人以上出访团组需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制度。通过校园网等途径公示出国团组和人员信息。严格按照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严禁超规格、超标准开支。
七、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
15.规范新闻报道。学校媒体要多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多宣传社会各界、校友对学校的关心支持,多宣传教学、科研等领域的成果和经验,多宣传教师和学生的典型事迹。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报道由宣传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掌握进行撰稿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产生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会议活动报道篇幅一般不超过300字,外事活动一般不超过300字,考察调研报道一般不超过800字。除涉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校领导的新闻报道一般不放在《北京科技大学校报》第一版,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表述。严格规范新媒体报道。
八、进一步改进公务差旅公务接待
16严格国内公务活动管理。 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时间、内容、行程和人员。校领导公务外出要通过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严格执行请假备案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17.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住宿、用餐、交通等标准。公务接待食宿一律安排在校内,按规定标准安排用餐,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严格控制外事宴请,不用高档菜肴。校内单位严禁互相请客。出行活动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应该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8.严肃纪律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履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从严管理公务接待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接待费用,严禁以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九、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
19.严格执行用房标准和规定。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核定和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应该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不得搞豪华装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只准使用一处办公用房,不得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十、进一步严格公车管理
20.贯彻落实车改政策及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校领导严格按照公务交通补贴标准领取补贴,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高层次人才、离开领导岗位的校领导等通过社会化方式和后勤车辆管理中心派车相结合保障公务出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公务出行采用社会化方式给予实报实销交通费用保障出行。
十一、进一步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范
21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校领导要带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从严治党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自觉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坚守高尚情操,在各方面做到率先垂范,做到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正在行使权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正确对待师生监督,主动接受师生监督,做到廉洁用权。加强自律,慎独慎微,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做到廉洁修身。
22树立良好家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廉洁齐家。
23厉行勤俭节约。按照有关规强化节约意识,压缩办公经费。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固定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应继续使用。加强节水节电节油管理,切实降低各类能源消耗。
十二、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
24.开展常态督促检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会同组织部,纪委、监察室,审计室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检查,每年年底对学校各二级单位落实教育部、北京市规定和本办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纪委、监察室要加强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25坚决落实执纪问责。纪委、监察室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抓,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点名通报、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审计室要在年度审计中加大对“三公”经费及会议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自身和分管领域出现问题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2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