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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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教育部、北京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现就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群众路线,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着眼于“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以强化学习为先导,以优化服务为重点,以创新实践为载体,以监督考核为保障,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内涵,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
二、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强化学习意识,理论联系实际,建设学习型机关
1.不断强化理论学习。要在机关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使机关人员成为学习型干部,各部门成为学习型组织。机关干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各部门要根据业务情况不定期开展业务学习,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熟知业务领域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技能,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机关干部要切实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本领,始终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表率。
2.不断拓宽学习途径。充分利用培训、在职教育、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等常规学习途径,加强交流学习。积极利用网络、报告会、研讨会、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将学习融入到工作中,在工作中学习总结,在学习中提高升华,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3.不断完善学习机制。不断完善机关党委中心组、职能部门、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各部门业务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各党支部每年都要召开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每年要完成规定学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鼓励形成理论成果,对发表工作论文、撰写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给予加分奖励。
(二)强化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建设服务型机关
4.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坚持机关为教学科研单位服务,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把基层和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师生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师生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形成以人为本、心系师生的服务作风。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明晰责任主体,廓清业务边界,完善业务流程,构建工作合力。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反馈,落到实处。
5.明示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各部门要按照学校要求,制定部门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办事指南,悬挂于本部门(科、室)的显著位置,在校园网相关页面公布,便于办事人员查询和了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6.置牌上岗,实行“首问负责制”。每位机关工作人员办公桌或工作岗位上都要有明示其身份和姓名的桌牌,促使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接受监督。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到来电、来访的机关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者和办事者,不得推诿和敷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
7.改进会风文风。贯彻落实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完善办会规则、办文规则、办事规则,加强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提倡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压缩发文篇幅和数量,提高会议和文件质量。
(三)强化创新意识,转变工作方式,建设创新型机关
8.提高科学谋划水平。要胸怀全局,善于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和学校发展提供有益参考。树立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不断研究新矛盾、探索新途径、总结新经验,用新的思路、新的途径、新的手段来解决服务教学和科研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实现部门工作方式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
9.推进协同创新。要牢固树立全校一盘棋的思想,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统一起来,杜绝想问题、办事情从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出发,推进部门之间、科室之间、岗位之间的协同创新,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10.创新服务载体。各部门要善于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机关党委要大力开展“我为学校献计献策”、“服务标兵”、“工作创新奖”等创建评选活动,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水平。
三、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建立健全校党委领导、部门负责、机关党委协调组织、纪委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责任制,各部门一把手负责本部门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鼓励各部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和推进机关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纪委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党风带动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二)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体系
各部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原则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制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并予公布,以便接受检查和群众监督。由机关党委牵头,党办、校办和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巡视、信访、接待日、校长信箱、意见箱等渠道,对机关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文明办公、工作环境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机关党委收集机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并督促其改进提高。各部门要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三)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建设与考核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选人用人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从选人用人机制上为干部作风建设提供保障。机关党委要要及时了解各部门作风建设中的成功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掌握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督促改正,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考评及奖惩体系,要把机关干部作风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和形成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工作作风是党风、校风的重要体现,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本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措施,常抓不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