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教职工之家”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修订)

该文章由于2010-12-04 16:56:32上传

     校党发【2010】39号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建设和谐校园,努力把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建成有活力、有吸引力的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根据上级工会组织的“建家”要求和工作实际,特修订和完善我校建设二级“教职工之家”考核评估办法。
一、“建家”考核评估的目的
为了提高基层工会的整体工作水平,推动“建家”活动可持续开展,学校将把基层“建小家”作为和谐校园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考核评估,全面促进我校基层建设“教职工之家”工作,使每个二级“教职工之家”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使基层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党政的帮手、教职工信赖的“和谐之家”。
二、“建家”考核评估的范围、等级
(一)范围:校工会所属的各学院、管庄校区、体育部、机关、后勤、产业、图书馆、附属小学、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8个分工会全部参加“建家”活动,接受考核评估。
(二)“教职工之家”建设,分为四个等级:合格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优秀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
三、考核评估内容(详见附件)
四、考核评估方法及结果认定
(一)考核评估方法
1.“二级建家”工作每三年综合考核评估一次,时间为考核评估年的第四季度。
2.考核评估采用打分制。为使考核评估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建家考核评估内容及评分要素分为学院版和机关单位版,基础分值为500分,扣分因素150分。
3.坚持“建家”等级动态管理。二级“教职工之家”建设,要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不断充实新的内容,常建常新。校工会对二级“教职工之家”建设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各学院“教职工之家”建设的等级,根据实际工作和考核评估情况升、降。
4.考核评估步骤:
(1)自查:各分工会对照“建家”考核评估内容和评分要素进行自查,总结工作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提出工作报告,经过充分讨论,认为已达到评估或“升级”标准时,由分工会写出申请报告。征得同级党政同意后,申请考核评估。
凡申请建家升级的单位,要在考核评估前一个月向校工会提交“升级”申请报告。
(2)考核评估:学校组织考核评估工作组,深入各单位,听取自查报告,召开座谈会,查阅二级教代会、院务公开及“二级建家”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原始记录,对教职工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对各个分工会的“建家”工作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分别作出通过、晋级或降级的评定。
(二)考核评估结果的认定  
1.综合考核成绩在360分以上的为“合格”,400分以上的,保留原建家等级,450分以上可以在原来建家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个等级。
校级“模范职工之家”必备条件:考核评估成绩在450分以上;模范三级小家占三分之一;有教职工活动场所。
2.对于通过考核评估的分工会授予相应级别的建家称号,填写“建家”升级申报表,报校工会备案。学校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宣布考核评估结果。
3.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奖励“建家”升级单位。
五、考核评估的组织领导
学校“建家”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委员会成员和各分工会主席组成。由党委主管领导任组长,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建家活动及对“二级建家”的综合考核评估工作。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校党发[2006]24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建家”考核评估内容及评分要素(学院版)
2.“建家”考核评估内容及评分要素(机关单位版)
3.工会小组“三级建家”考核评估内容及办法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