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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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党发【2006】18号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现的学生党员发展和党支部建设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党支部建设,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要,对于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政党,对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坚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坚持和完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标准和程序,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学生党员质量。
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多渠道、分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教育,积极引导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实现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切实加强研究生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使学生党支部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二、严格党员标准和发展程序,确保学生党员发展质量
全面把握和坚持党员标准,严把学生党员“入口关”。严格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学生要进行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入党动机、理想信念,也要考察全面素质、学习成绩;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预备党员转正前,要注重考察其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状况和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保守党的秘密、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
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合理的工作节奏,坚持“一年级个别发展,二、三年级重点发展,四年级慎重发展”,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好。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加大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督察力度。党委组织部牵头,组成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党校组成的督察小组,每学期对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抽查党员发展材料,实地参加学生党支部的发展大会。全面推行党员发展公示制度。让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时刻接受群众全方位的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不予发展。
把发展学生党员的过程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之前,要派人同他们谈话,加深对他们的了解,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围绕党员发展大会、入党宣誓仪式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入党关键环节,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激励作用明显的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提高。
三、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大学生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扎实地做好大学生党员教育工作。继续引导学生党员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
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积极探索学生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党员管理细则》,严格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逐步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库,重视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离校和出国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组织部协助学院党委做好组织关系或有关证明材料的转移衔接工作,保持高中与高校、本科生与研究生、高校与社会发展党员工作的连续性。疏通学生党员“出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他们参与学生社团、学生公寓及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学生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学生党员在培养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扩大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发展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效果。
充分发挥学生业余党校在培养教育大学生党员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两级建校、分层培养的学生党员教育格局,加强对新生党员、预备党员、毕业生党员的培养教育。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着重解决个别学生党员入党动机、报效祖国、锻炼成才、诚心做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培养学生党员自觉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四、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为发展党员提供优质足量的后备队伍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起点前移,重心下移,主动出击,积极引导。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改变工作中积极分子“自发要求”、“自然成长”的局面,在学生积极分子的培养中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逐步形成“一年级着力启蒙,重在选苗;二年级适当发展,重在培养;三年级全面考察,重在发展;四年级慎重发展,重在教育”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培养教育工作。采取落实培养联系人责任、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等措施,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加强党校建设,突出党校对积极分子培养的主体作用。坚持学生业余党校的三级培训制度,形成并完善结构完整、分工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三级培养教育体系。加强学生业余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手段的建设,保证积极分子培训的经费。加强党校对学员出勤情况、书面考试、个人小结的考核,强化学生党校的实践环节。
推进网上党校建设,拓展积极分子培养渠道。利用网络信息量大、时间空间局限性小的特点,给入党积极分子提供人性化高、自主性强的学习渠道。按照课程渐进式的学习方式和在线答题的考核方式,使参加学习的积极分子能够更加牢固的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共青团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做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力度,使“推优”成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渠道,使优秀团员成为大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完善共青团推优入党的工作制度,加强对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指导,使推优入党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做好培养教育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衔接工作。学院党委要及时接转和审核高中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避免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流失。建立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吸收表现突出的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把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按照有利于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党支部组织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原则设置学生党支部。目前,要以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为目标,积极推进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的工作。学生正式党员超过3人的非班级党支部应考虑拆分,避免党支部规模过大、不便于开展组织活动的情况。学校党委将适时在学生党员较多的学院设立学生党总支。
积极探索符合研究生特点和专业学习规律的党支部设置方式。总结和完善梯队党支部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动在研究生党员规模合适、科研活动活跃的梯队中组建梯队党支部的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研究生导师参与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实现研究生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
加强大学生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明确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并检查执行情况;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学生党支部要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选好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的工作的优秀学生党员或党员干部、党员教师作为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人选。制定学生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和程序,建立健全培养、考核和管理机制。鉴于学生党支部书记流动快和党龄短的特点,要重视对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培养,建立校院两级培训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注重学生党支部书记作用的发挥,鼓励他们参与一部分学生事务的管理工作。
六、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和党支部建设
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与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联合布置和督促检查,共青团组织主动配合,学院党委贯彻落实的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学生党员发展和党支部建设工作机制,构建校党委、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三者相互衔接的责任体系。建立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制度。学校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党员发展和党支部建设的环境和氛围。
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各学院党委应选聘1~2名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建工作、精力有保证的同志担任组织员,协助党委做好发展党员的具体工作。各学院党委可以从党费中支取一定数额的组织员工作补贴。重视发挥辅导员、党员班主任以及广大党员教师对学生党员发展和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作用,形成学生党建工作的合力。积极开展党建研究,认真思考并解决学生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开创学生党员发展和党支部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