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该文章由于2016-09-06 17:45:19上传

校发〔2016〕51号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精神,按照《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结核病控制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二、工作原则
北京科技大学是学校结核病控制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学校、校医院、学院分级分工负责的传染病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学校结核病防控管理制度,落实结核病防控工作职责。在校医院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肺结核患者的日常发现、病例管理、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疗,有效应对学校肺结核疫情。
三、常规工作内容
(一)体检
1.新生入学体检 
将结核病筛查列入新生入学体检的必检内容,把好入学体检关。结核病筛查项目包括对所有新生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调查、X线胸片检查和结核菌素(PPD)皮肤试验检查,对X线胸片检查异常或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隔离、转诊,对接触密切人员进行密接筛查。
对于体检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应按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体检发现的单纯性PPD强反应者加强健康教育,鼓励学生采取自愿原则下的预防性治疗措施,加强治疗管理,提高预防性治疗率,并保证预防性治疗的完成率,降低发病风险。
2.教职员工体检
教职员工年度体检应包括肺结核可疑症状调查和X线胸片检查,胸片检查异常或有可疑症状者进行隔离、转诊,对接触密切人员进行密接筛查。
(二)及时发现肺结核患者
1.提高肺结核可疑症状者主动就诊意识
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结核病防治意识,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时及时就诊。
2.加强肺结核患者的监测与发现 
学院的学生工作负责人是各学院肺结核监测工作的负责人。建立健全校医院—院系—班级—宿舍长层层监控的肺结核监测网络,由班主任或班长担任班级监测员,由校医院负责对监测员进行培训。
3.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
密切接触者筛查是学校主动发现肺结核患者的重要手段之一,筛查的方法与程序见下文。
(三)肺结核患者的报告与转诊
校医院医务人员发现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或向辖区结防机构报告并寄送传染病报告卡。登记在“学校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推荐登记表”中。同时使用三联转诊单将患者转诊至结防机构/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转诊时应对患者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健康教育。校医院医务人员应对转诊患者进行追访,了解转诊结果。
(四)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
疑似肺结核患者在明确诊断之前,由学校组织隔离至排除肺结核诊断。对于确诊的学生肺结核患者,由结防机构/定点医院开具病情诊断证明,经由学生交回校医院保健科。校医院按照以下原则实行休学、复学和督导治疗管理:
1.休学管理
校医院根据所属辖区结防机构/定点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结合学校及学生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学生肺结核患者采取休学管理,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建议休学:(1)痰菌阳性,包括涂片或培养阳性;(2)X线胸片显示肺部有明显浸润型病灶、病灶广泛或伴有空洞;(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2.复学管理
患病学生经过规范治疗、完成疗程后,校医院根据所属辖区结防机构/定点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结合学校及学生具体情况,决定患病学生是否复学。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建议复学:(1)菌阳肺结核患者完成疗程,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连续3次痰涂片及培养检查均阴性,每次痰菌检查间隔时间不少于1个月。(2)菌阴肺结核患者完成疗程,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连续2次痰涂片及培养检查均阴性,每次痰菌检查间隔时间不少于1个月。
3.治疗管理
对于休学的患者,由家庭所在地或居住地结防机构/定点医院负责治疗和管理。对于继续上学的患者,在区县结防机构/定点医院的指导下,由校医院落实患者的督导治疗,指定督导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及管理。校医院保健科每次发放一周的药品,由督导员每日督导患者服药,并进行记录。校医院医务人员每周访视患者一次,了解服药、不良反应以及督导服药情况。
(五)密切接触者筛查
发现1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后,为进一步发现潜在的传染源以及被感染者,以控制疫情蔓延,应在校医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
1.筛查范围
对首发病例进行个案调查,了解近期内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主要是指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长时间在一起学习(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包括患者的同学(室友)、教职员工、家庭成员等,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的密切接触者。如果在筛查中新检出结核病患者或发现PPD强反应率明显升高,需要适当扩大筛查范围。
2.筛查内容
(1)可疑肺结核症状调查:询问密切接触者是否有可疑肺结核症状。
(2)PPD检查和X线胸片检查:所有密切接触者均应进行PPD检查和X线胸片检查。
(3)痰结核菌检查:X线胸片异常或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痰结核菌检查。
3.筛查后处置
(1)筛查发现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参见上文。
(2)如果PPD强反应率明显升高,则可以判断在该接触者范围内发生了结核传染,此时应采取以健康教育为主的多种措施动员PPD强反应者接受预防性治疗,尽量提高预防性治疗的覆盖面和完成率,以减少续发病例;对未进行预防性服药的PPD强反应者,应加强随访观察,建议在本次筛查后第3、6、12个月时进行结核病检查;对于PPD反应直径<15mm的密切接触者应在本次筛查后3个月再进行一次结核病检查。
(3)其他情况下,应对密切接触者开展健康教育并加强肺结核可疑症状监测,一旦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督促就医。
(六)肺结核疫情的监测与处置
结防机构和校医院共同开展常规肺结核疫情监测的工作。同一学校在1月内报告2例及以上肺结核患者时,即为一起肺结核疫情苗头。发现疫情苗头时,立即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及处置工作。
(七)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
校医院把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特别是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当中。校医院在结防机构支持下,有计划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全校性的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利用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网络电视、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在发生肺结核患者的情况下,学校应及时开展对密切接触者的健康教育。通过采取讲座、座谈、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安抚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并提高密切接触者配合筛查以及相关处置工作的主动性。
(八)对校医院相关医务人员进行结核病培训
在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协助下,校医院积极开展对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控相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两次。培训内容包括:学校结核病控制工作的分工与责任;结核病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学校肺结核患者的隔离和治疗管理;PPD强反应者的预防性治疗;肺结核疫情处置;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
 
 
 
北京科技大学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