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章由于2020-12-21 00:00:00上传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1年元旦、寒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元旦假期安排
2021年1月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二、寒假假期安排
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有新的通知要求,寒假放假时间将根据新的通知精神及时调整。
(一)学生寒假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科生期末考试结束或完成要求的学习进度经学院批准后即可有序放假离校,研究生放假以课题进度、学院和导师安排为准,学生寒假放假时间截至2021年2月28日(星期日)。新学期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学生务必于2月28日前返校报到。本科生必修课补考将于3月1日至3月7日内进行,具体安排见本科教学网通知。
(二)教职工寒假休假安排
教职工寒假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至2月25日(星期四),教职工2月26日(星期五)正式上班。各单位要安排充足的工作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学生留校离校返校等工作。寒假期间,全体中层干部保持通信畅通,如遇学校重要工作安排,应及时返校到岗。
具体要求为:
1.教师必须在放假前完成期末考务、试卷评阅、成绩录入、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以及必要的教学、实习等工作,经教务处、研究生院验收合格,由学院安排休假。
2.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完成教学、科研实验任务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由学院安排休假。
3.学校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完成本学期相关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可安排职工休假。
4.校内经营性单位自行安排休假时间。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元旦假期、寒假休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工作日(含春节调休日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在办公室值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17日)在京电话值班。值班安排请于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班前报校长办公室、保卫保密处各一份。
(二)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生放假坚持“错峰”原则,各单位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留校、寒假期间返校学生信息台账,确有必要留校、寒假期间返校学生须采取申报审批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党委审批并报学工部、保卫处和防控办备案;要做好教职员工假期离京报备工作,健全离京备案台账。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平安报”日报制度,遵守目的地、北京市和学校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返乡途中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距离,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遇到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隐患,确保假期学校的安全稳定;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假期安全教育、防疫教育,教育师生员工增强自我保护和科学防疫意识,避免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要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网络安全稳定。
(四)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如遇紧急情况、突发状况、新冠肺炎确诊或密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须第一时间向总值班室、保卫保密处报告。严防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
总值班室:010-62332312、62332316
保卫保密处:010-6233499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元旦值班表
2.2021年寒假值班表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