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章由于2021-03-23 00:00:00上传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2.劳动节: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执行5月3日(星期一)的课表;5月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执行5月5日(星期三)的课表。
3.端午节:6月12日(星期六)至6月1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防疫教育,提升师生防范意识。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广大师生防疫、防火、防盗、防诈骗,防范交通、实验室、安全生产等安全事故。坚持“非必要不离京”原则,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院要认真执行离校学生请销假制度,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对外出学生做好安全、防疫教育。
(二)落实安全防控措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守好安全红线和疫情防线;要对所属场地,特别是重点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注意治安、消防、交通、实验室、食品、防疫等安全,做好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工作。保卫保密处要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安全巡查、门卫值守、扫码测温,确保校园安全。
(三)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清正廉洁过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抓好作风建设,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接待等行为,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各二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单位关键环节。纪委办公室要做好监督提醒。
(四)强化假期值班值守,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要保持信息畅通,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校办、保卫保密处等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各单位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填写值班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校长办公室、保卫保密处各一份。
特此通知。
附件: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值班表
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