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11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该文章由于2011-01-13 10:29:21上传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1年寒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生寒假放假时间自1月15日(周六)至2月20日(周日),新学期2月21日(周一)正式上课。学生务必于2月20日(周日)前返校报到。
二、教职工休假安排
1.2011年寒假教职工休假起始时间学校不做统一规定。
(1)教师必须在完成期末考务、试卷评阅、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以及必要的教学、实习等工作的前提下,经教务处、研究生院验收合格,由学院安排休假。
(2)实验室、研究室工作人员在完成教学、科研实验任务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由学院安排休假。
(3)学校机关部处、图书馆、校医院、后勤集团等教辅、服务人员,在各学院全部开始休假后,经学校批准,方可安排职工休假。
(4)校内经营性单位在保证做好本单位工作的前提下,是否休假由各单位自定;非我校正式职工不享受寒暑假待遇。
2.全校教职工2月18日(周五)正式上班,2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照常休息。
三、有关要求
1.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寒假休假期间,各单位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值班,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工作日及1月30日(周日)、2月12日(周六)在办公室值班,春节期间(2月2日至8日)在家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请各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于1月14日前报校办和保卫处。
2.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休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同时,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师生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
 
 
 
 校长办公室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