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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制度

该文章由于2010-05-13 05:09:14上传

 
1.接待。一般问题可由信访工作人员或办公室主管副主任接待,涉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待。
2.登记。对来访群众反映的相关内容进行登记,填写《群众来访接待记录表》。反映重要内容的事项,应要求信访人进一步提供书面材料,以备查处。
3.交谈。同来访者交谈,要坚持“一听、二问、三记、四分析”。听,就是耐心地倾听来访人的意见,让其把话讲完。问,就是把来访者没有讲清的主要问题问明白,了解清楚。记,就是把来访人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记录下来。分析,就是通过听问等方式,弄清来访者所反映问题的性质,以及这一问题应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承办,为下一步处理和解决打下基础。
4.处理。能够当场答复的,信访工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和诚恳的疏导,准确答复,还可出示有关规定和文件。不能立即处理的,信访工作人员要耐心说明理由,尽可能快速、准确地将来访记录、来访人登记的材料及填写好的信访批办单等转交有关领导或部门处理,其他处理程序参照来信处理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