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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工作制度

该文章由于2010-05-13 05:09:14上传

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策贯彻落实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科学领导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督促检查工作的优劣,关系到学校党政决策能否得以有效落实,关系到各项工作任务能否得以顺利完成,关系到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能否得以切实解决。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于我们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学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学校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下设督查室(与综合接待室合署办公),代表学校行使督促检查职责。学校分管党办、校办的校领导对督促检查工作负总责,党办、校办主任直接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并配备专职督查人员,负责督查工作的具体事务。
学校督查室应按照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推动上级机关和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学校督查室同时指导全校各二级单位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督促检查工作的范围和程序
学校督促检查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
1.对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决议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对上级机关和学校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3.对学校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4.需要督促检查的其它事项。
督促检查工作的程序主要分为拟办,立项,交办,催办、查办,办结等几个环节:
1.拟办。在学校党委、行政作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在接到学校领导的指示、交办事项之后,学校督查室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对于重大或复杂事项,在提出拟办意见后,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报学校领导审定。
2.立项。经领导审批同意督查的事项即进入立项程序。立项要坚持一事一项的基本原则,即一个工作部署或一项决策立为一项,登记编号并填写《督促检查通知单》。
3.交办。学校督查室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将《督促检查通知单》及有关文件、决议、批示交有关单位办理。交办时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责任明确。
4.催办、查办。在督查时限内,学校督查室要适时对督办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并定期形成督查专报,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或落实情况。
5.办结。承办单位在工作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学校督查室将按交办时的要求对承办单位的回复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补办或重办;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呈报领导同志签阅并做好材料立卷归档工作。
四、督促检查工作的基本要求
1.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要紧密围绕学校党委、行政的中心工作来开展,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目的,切实解决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进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主要问题,切实把上级机关和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2.督查与服务相结合。学校督查室要切实承担起督促检查的责任,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处理、不枉不纵;要将督促检查与服务有机结合,工作中注意了解各单位实际问题,努力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寓调查研究于督查之中,及时反映学校工作动态和信息,为学校党委、行政提供决策参考。
3.实行督查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学校督查室交办的督查事项负总责,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督促检查工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对于承办事项,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认真加以解决、落实,不能相互推诿,久拖不决。确因实际困难不能解决落实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和办理意见,报学校研究决定。
4.实行督查工作通报制度。学校在督促检查工作过程中,将利用《督查工作专报》等形式,及时将各单位抓落实、促工作的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发挥典型示范和警示作用。对领导重视、工作落实情况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落实质量差、群众意见比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