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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文件制度

该文章由于2010-05-13 05:09:14上传

 

        1.机要文件由专门人员(机要秘书)负责收发、登记、传阅、归档、销毁等管理工作。

2.收到机要文件、内部秘密刊物、资料等,必须登记、编号,交接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3.机要文件不得擅自翻印、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文件,须报经上级发文部门批准。
4.严格控制机要文件阅读范围,严禁向规定范围以外人员泄露文件内容。因工作需要阅读规定范围以外的文件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签阅手续。
5.机要文件应在机要阅览室或办公室阅读,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回家中、公共场所等处阅读。借阅文件,要按规定阅读范围借阅。
6.传阅机要文件要确保安全、及时、准确,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严禁横传,阅后及时退回。
7.转递其它单位的机要文件,要由专人取送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8.机要文件要与一般文件分开管理,实行保密专柜保管。
9.各单位保管的机要文件,要定期清查,按期清退、归档。发现泄密和丢失文件,要立即追查,及时逐级上报。
10.销毁机要文件、内部资料,必须登记造册,派专人、专车护送,到市委保密委员会指定的造纸厂监护销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