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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湛中乐教授应邀来我校做关于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的专题报告

该文章由于2013-06-09 15:00:00上传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推进我校大学章程建设工作,6月4日,我校邀请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湛中乐来校作专题辅导报告。党办、校办主任张卫冬、副主任郑安阳,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乔兰、副主任张武军,高等教育研究所曲绍卫教授及章程建设小组相关人员认真听取了讲座。

 

湛中乐教授长期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及教学工作,并在教育法领域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学术研究,曾参与教育部及部分高校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在报告中,湛教授认为,大学章程是大学办学的权威性、基础性的总纲,是大学的“基本法”。建设好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自主办学的基本要求、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大学实施战略管理的内在要求。他以不同高校为例,从大学章程建设的意义、大学章程建设的内涵、大学章程建设的实践和大学章程建设的思考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他认为,推进大学章程建设要以依法原则、科学原则、发展原则、系统原则、民主原则为基本出发点,以理清和处理好学校与举办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章程与上位法律规范、章程与下位规章制度、章程文本成熟性与前瞻性五大关系为关键,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努力通过大学章程建设推动大学治理模式的转变,从而切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最后,湛教授结合我校章程制定工作,认为学校的章程(初稿)对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和学校与外部的关系展开了深入的专题研究,章程文本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脉络分明,章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就如何强化特色、提升品质,推进章程建设下一阶段工作,湛教授提出了诸多中肯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党办、校办主任张卫冬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湛中乐教授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我们要不断强化依法办学的意识和观念,广集多方智慧,确保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自2012年以来,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专门的章程制订工作组,稳步推进《北京科技大学章程》制订工作。目前,章程制定工作组经过前期校内外广泛调研,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学校近年来内部治理改革成果,多番论证,几易其稿,形成了《北京科技大学章程》(初稿),取得了阶段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