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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公文处理流程

该文章由于2010-05-13 05:10:15上传

 

1.拟稿。由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需上报的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起草公文,并填写“北京科技大学党委、行政用纸”。
2.送审。各单位起草的公文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到党、校办信息文秘室进行审核、办理。(如公文内容涉及多个单位,须经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审核后会签。)
3.核稿。党、校办信息文秘室对拟报公文格式、文字等进行审核、校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文稿进行修改或退回拟稿单位修改。
4.签发。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文件由党、校办公文秘书送主管校领导审阅签发,经主管校领导签发后,方可编号、印制。
5.编号。上报公文由党、校办信息文秘室统一编号。以北京科技大学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某一职能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公文,可由各单位自行编号,党、校办信息文秘室登记、备案。
6.印制。公文经过签发、编号后,按照规定的公文格式印制并加盖学校党委或行政印章。
7.上报。印制好的正式文件经党、校办负责人检查后,由党、校办综合接待室会同各有关单位上报。